Senior management training

高层管理培训


法律培训项目课程简介

1.物权法、担保法

该课程部分与银行业务联系非常紧密,涉及的内容包括:抵押的概念、抵押与按揭的关系、抵押对象的限定、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的区别、办理抵押的程序、无效抵押、重复抵押的效力、最高额抵押、抵押权人与抵押人的权利义务、抵押的实现;质押的对象、动产质押、权利质押、知识产权质押的可行性及应当注意的问题、质押的实现;保证的概念、保证的分类、第三方保证、无效保证的认定、保证责任的承担等。

2.债权法、合同法

该课程主要探讨以下内容:存单纠纷;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、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的审查及效力的界定、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、房屋使用权能否成为买卖的标的、“一房二卖”的效力认定、不当得利之债的界定;银行卡当事人关系梳理、冒名领取时银行的责任认定;债权的转让、债务的承担、风险债权的识别;诉讼时效的功能、期间、计算及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等;银行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等。

3.公司法

该部分涉及下述内容:公司对外担保的效力,包括提供担保的主体,提供担保的方式、提供担保的条件与程序、超出公司章程规定提供担保的效力、关联公司间的担保效力认定;公司治理结构的认识,包括股东会或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间的权利义务关系;公司注册资本的组成、公司注册资本“三原则”、虚假出资的认定及责任承担、抽逃注册资本的认定及责任认定等。

4.诉讼法

该课程部分主要涉及与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财产保全、执行等问题,包括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功能、财产保全的分类、财产保全的手段、财产保全过程中银行的配合义务及不配合义务时的责任承担;法院执行中的银行配合义务以及刑事侦查过程中银行的配合义务;诉讼管辖、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。

5.破产法

该课程部分主要涉及以下内容:破产清算的概念、功能、程序;破产管理人的地位、权利与义务;破产财产范围的界定;破产财产的处理;破产清算中银行债权及担保物权的实现;如何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实现银行利益的最大化等。

6.银行法

该课程部分主要讲授人民银行法、商业银行法、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法律、法规的基础知识,包括人民银行的地位、主要责任;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原则、商业银行从事贷款等业务活动的基本规则;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;金融违法行为的界定及责任承担等内容。每部法律分为四个层次:一是立法或修正的背景;二是法的结构;三是法的特点和主要内容;四是实践中需要注意和强调的问题和事项

7.刑法

该课程部分涉及的内容包括洗钱的概念及界定、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;金融从业人员职务犯罪的认定包括贪污罪、受贿罪、职务侵占罪等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刑事责任承担等。

8.其他法律

该课程部分涉及票据法、证券法、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知识,包括票据行为的效力、票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、票据权利及抗辩、失票救济、票据效力、票据背书、票据保证等内容;证券交易的基本原理;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原理等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