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专科批次实践报告的写作通知
发布日期: 2021-03-05
201903批次(含)之前入学的高起专、已获得48学分(含)以上的学生有资格申请、撰写实践报告
(一)实践报告题目学生自拟。
(二)提纲起草、初稿写作及审阅
1.提纲起草、初稿写作及提交
开始时间:2021年3月3日
截止日期:2021年3月28日晚12:00
2.初稿审阅
开始时间:2021年3月29日
截止日期:2021年4月21日
(三)终稿写作、提交
1.终稿写作提交
开始时间:2021年4月22日
截止日期:2021年5月16日晚12:00
2.终稿审阅
开始时间:2021年5月17日
截止日期:2021年6月6日
(四)实践报告成绩发布
随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一同公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