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关专科批次实践报告的写作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1-03-05

201903批次(含)之前入学的高起专、已获得48学分(含)以上的学生有资格申请、撰写实践报告
(一)实践报告题目学生自拟。

(二)提纲起草、初稿写作及审阅

1.提纲起草、初稿写作及提交

开始时间:2021年3月3日

截止日期:2021年3月28日晚12:00

2.初稿审阅

开始时间:2021年3月29日

截止日期:2021年4月21日

(三)终稿写作、提交

1.终稿写作提交

开始时间:2021年4月22日

截止日期:2021年5月16日晚12:00

2.终稿审阅

开始时间:2021年5月17日

截止日期:2021年6月6日

(四)实践报告成绩发布

随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一同公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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